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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出狱能够领到失业金吗?有哪几类人士是必须参保失业险?

字号+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2020-10-22 我要评论

刑满释放人员能够领到失业金吗?在职员工因被起诉收监实行或是被劳动教养,而被劳动部门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其刑满、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满期或是消除劳动教养

  刑满释放人员能够领到失业金吗?在职员工因被起诉收监实行或是被劳动教养,而被劳动部门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其刑满、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满期或是消除劳动教养后,未学生就业的,持有关证实、原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城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金办理手续,并符合规定派发失业险工资待遇。

  根据通知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在其刑满、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期满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就业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按规定继续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通知规定,企业干部(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和事业单位的女干部,50-54周岁期间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后,根据个人意愿,单位可以将职工档案存放到市、区职业介绍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个人可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也可以按照规定将职工档案转移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个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条件的,由社保所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通知明确,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农转非的劳动力,初次失业后,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的,不执行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予以保留,与再次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并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的主要有以下六类:

  第一类: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外资、合资、乡镇等所有企业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私营企业业主自愿参加失业保险。

  第二类:经费核拨、核补、自筹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

  动者(不包括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职工)。

  第三类: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指社会团体设立的常设工作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不是指参加社团活动的会员)。

  第四类:民办非企业(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科研机构等),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五类:机关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工勤人员。第六类: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雇主自愿参加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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