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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凤赔偿清风赔偿100万 法院判全额支持原告赔偿诉请

字号+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2019-07-17 我要评论

在生活用纸领域,清风绝对是个响当当的大品牌,而杭州富阳有一家生产纸品的家庭小厂,主推的品牌是清凤,商标和清风也长得非常像。为此,李逵一纸诉状将李鬼告上了法庭,

  在生活用纸领域,“清风”绝对是个响当当的大品牌,而杭州富阳有一家生产纸品的家庭小厂,主推的品牌是“清凤”,商标和“清风”也长得非常像。为此,李逵一纸诉状将“李鬼”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100万元。

  7月16日上午,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在线做出一审判决:杭州富阳某纸业公司停止侵权,其与陈某共同赔偿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100万元,全额支持原告赔偿诉请。

  “清风”和“清凤”,虽有一字之差,但在包装装潢上却又极其相似。不管是文字、字形,还是图案、色彩,抑或其排列组合、构图布局等方面,“清凤”都亦步亦趋,紧紧跟着“清风”。

  实际的后果就是,两者很容易形成混淆,模糊公众的认知,使公众误以为两者存在着某种特定的联系,甚至很可能直接导致想买“清风”的人结果买了“清凤”。这样,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不好的体验,也有损“清风”的品牌形象。

  笔者就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将“清凤”误以为是“清风”,当时在心里还纳闷“清风”的纸张质地怎么下降这么大了,以前是白而紧密,现在是灰而粗糙。仔细一看,才发现上当了,原来是碰上了李鬼。

  此外,“清风”属于知名品牌,部分产品的包装已经取得外观设计专利,并且“清风”商标也还在保护期限内,“清凤”的做法,显然是侵犯了“清风”的知识产权,并且涉嫌不正当竞争。如今,赔偿“清风”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无可厚非。

  傍大牌、搭便车,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虽然不算新鲜,但更多的已经成了“过去式”,只存在于那个特殊时期之中。如今,在社会经济全面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再来“取巧”,其实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不尊重,是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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