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金净资产价值的计算
1.上市股票、债券等,以计算日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格为准;
2.未上市债券,以其面值加计至计算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投资所产生其他利息或收益时,应列入资产价值内;
3.如果第1条规定的计算日无收盘价格,则按其前一日的收盘价格计算;
4.现金与相当于现金的资产,应收款项、迟延费用应列计其全价或市价;
5.管理公司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如认为有任何资产无法全部收回或基金有负债时,可以预留适当的折价或提列准备;
6.如遇特殊情况而无法或不宜依上述标准确定净资产价值时,管理公司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资产总额-基金负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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