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伐普坦等4种药品医保基金可支付至明年6月
118个谈判药品中,其中新增70个药品,续约成功27个药品,还有4个药品是国家2017年谈判准入、2019年谈判中未能成功续约的药品,即托伐普坦、拉帕替尼、氟维司群和重组人干扰素β-1b,这4个药品的协议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后医保将不再报销。但为保障用药的延续性,国家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始使用未能成功续约药品的患者,各地可制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
因此,按照市上规定,对黔江区2019年12月31日前已开始使用这4种药品进行治疗的医保患者,医保基金可按规定继续支付至2020年6月30日,之后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在此期间,开展相关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逐步做好替换药品治疗。
地方医保报销药品从2020年起3年内将逐步取消
在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的基础上,按全国统一部署,对各省市过去增补纳入地方医保报销的药品,从2020年起3年内将逐步取消。其中,属于2019年版国家目录删除品种以及无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批件的药品(涉及到10个通用名的药品),从2020年1月1日起不再纳入黔江区医保报销;属于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品种的药品,从2020年6月1日起不再纳入黔江区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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